2018-06-27 重回蘭嶼
「對應蘭嶼島的地理位置與自然條件,雅美(達悟)族人在社會組成上,以資源之利用,形成了四個主要的生態區域。」
「由於生態區域彼此阻隔,且個別擁有不虞匱乏之自給資源,所以全島並未形成一個由全體族群共同參與的生產與文化活動,也因此沒有屬於全族群或超村落的政治組織與領袖 。」
「除夜間引火炬魚外,生產活動都是以家族為核心單位。物質資源之取得、管理與歸屬,包括漁團與農作團體,自然也是以血脈傳承的父系世系群為中心。」
「即使是對於全村公有的自然資源如公共用地、地表水、潮間帶的近用、分配與管理,也都是以父系世系群為中心,沒有跨家族的或委任形式的決策機制 。只有在日治時期之後面對區域衝突時,村落組織才發揮有限的爭端解決功能。」
在行政院《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設置真相調查報告》個別報告書的第一頁,我寫下了這些句子。但這份報告完成的時間,是2018年初。離我最早登島開始推動原創條例,已經十年。經過這麼久,我才不得不承認,達悟族確實是個父系世系群為決策中心的民族。只有sira do ranum,只有sira jivatas,沒有跨部落、跨家族的集體決議機制,也沒有人有正當權利去代表誰。當然,也絕對沒有人能代表全部達悟人,同意將低輻射劑量核廢料放在蘭嶼。
「今天,我在這邊說話,我只能代表我自己」(董恩慈)。
找不到任何可以代表部落的組織,頭幾次上蘭嶼,就只能帶著棒球帽,淋雨,以憲兵機車連速度騎著50cc摩托車,在部落間走動。除了提供關於土地、建築與個人事務的法律服務,跟陌生而和善的面孔握手寒暄,其他的都不敢講,也沒處講。每天吃芋頭沾鹽巴,拿著自己殺好的鸚哥魚內臟餵蘭嶼豬,不然就是坐在涼台上看海、發呆。藍綠晃蕩的海洋,無法停止的汗水與微鹹的熱風,考驗著我焦急的內心。
接下來幾年,我開始敢講話,也比較不怕挨罵了。雖然每次的說明會、講習會、試辦計畫會議,都還是要靠郭建平、滿棒、謝來光、董恩慈、扈古等好朋友,來幫忙介紹、圓場。最終一次,參與者投票選出了施鳳山,作為傳統智慧創作代表人,也決議由他代表島上兩百多個家族提出申請。誰知道,施竟然很快過世了。這個打擊,讓原創保護跟著在蘭嶼停擺。
「我們是活寶石般珍貴的島嶼,我們是巴丹島的倚靠,⋯⋯因為,我們還有他們要的東西在這裡」(賴素英)。
所以,台灣的公私部門如此愛用達悟族的文化意象。從新版護照、觀光局海報、華航花車遊行,到每個與原住民有關的文宣,無不見拼板舟、船眼、波浪紋、人形紋。拿去申請專利、商標的,更是層出不窮。但只要一天選不出部落或族群代表人,一天做不出集體決議,原創條例就沒辦法直接保護他們。
這次,利用核廢料貯存場真相調查,我終於能實現當年未竟的願望,在六個部落分別召開族人會議。雖然不是為了推動原創條例。每場都來了幾十人,人人都只代表自己。當然,我也被罵得更兇了,不過我並不介意。這是我想做的。暈船、停電、吃臭酸的便當、一次次停飛通告,都不能阻止我。或許如Richard Hilary所說的,我只是在「為了半個真理而向一個謊言戰鬥」。但重點是,我想為因謊言而不斷受苦的人們戰鬥。
「你是七千兩百轉,我們沒那麼快」。
說完,夏曼.藍波安悠閒地伸長了腿,在塑膠椅上扭動著身軀。于芳溜下去雜貨店買菸跟飲料,我們開始慢慢吃一盒情人的眼淚,是面露羞赧笑容女性拿來的,「在港口沒賣完」,她說。
這水木耳帶著熱帶的體溫,與沙沙的鹹味。有點辣。
黃 居正 2018/6/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