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Ciwas Yamai (蔣淮薇) / Iku Lo’oh (張治平) 台北市】
(邵族人呼抗議口號:拉魯島是邵族的土地。)
(伊達邵部落耆老 朱育秀 邵族:
祖先今天(11/26)我們來到這裡,因為漢人非常肖想我們的土地,為什麼這個問題一直困擾我們,希望祖先能夠庇佑我們,拿回我們土地的名字。)
多年來為著傳統領域爭議,四處奔波的伊達邵部落族人,再度北上陳情!不過這次,是為了奪回”Lalu”邵族最高祖靈聖地名諱。問題源頭出在2003年,一家國際觀光飯店未取得部落集體共識下,擅自取用”Lalu”作為英文商標,也讓邵族人決定展開”小蝦米對抗大鯨魚”的戰役,希望透過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”,將這座”Lalu”申請為傳智專用權,但被主管機關原民會認定,”Lalu”是名稱、地點,不在智慧創作的申請類別中,被予以駁回。
(族語教師 Diklha Tanakyuwan (丹俊傑) 邵族:
Lalu是我們自古以來神聖的一個祖靈居住地,它不是一個所謂的地名,不是一個所謂的飯店的吃飯地方睡覺地方的名稱,我們希望業主跟今天的原民會,能為這個事情來負起責任。)
“Lalu邵族最高祖靈聖地”智慧創作申請案,自2016年4月25號收件後,原民會在召開正式審議會前,有先舉行會前會,2度要求族人補件,希望更改類別為”其他文化成果表達”,2017年也去函族人,通知將召開正式審議會,但會議還沒開成,原民會就先簽辦駁回,讓邵族人決定告上法院,控訴原民會失職。
(邵族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 巴努‧巴嘎暮暮 邵族:
Lalu應用了400多年,它(業者)有什麼權力來竊取我的名稱,作為它(業者)的英文的商標,若是因為這次判決來失誤的話,我想就等同台灣司法已經淪亡了,我們有權要求原民會對邵族道歉。)
26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召開最終言詞辯論,邵族方認為,原民會曾通知將召開合法審議會,卻未依法舉行,甚至片面駁回,主張過程存有重大裁量瑕疵,應撤銷先前處分;原民會則根據母法”原創條例”,主張沒有”一定”要召開審議會,同時重申立場始終沒變,願意協助族人完成申請。最終,法官裁示,本案將在12月31號宣判。